各供应商:
我中心将于近期推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,逐步实现采购项目全流程的电子化、无纸化。其中,根据《电子签名法》、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》有关规定,供应商应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参与电子化采购活动,并按照采购文件有关要求,完成电子文件的编制、加密、解密、签名、盖章、递交等相关操作。为此,现请供应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到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受理点办理数字认证证书。
自2016年10月8日起,为切实保护广大供应商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,进一步提高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用户信息安全,
网站进行了技术升级,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CA证书将不再与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CA证书互通使用,为避免影响招投标业务请您及时办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CA证书。
温馨提示:为确保投标能顺利完成,请您在投标前务必先进行数字证书加解密测试操作,数字证书加解密测试成功后,在进行投标。点击进入数字证书加解密测试
联系方式:
1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电话:010-58515511。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3号京版信息港一层。
2、采购中心:010-82273275/6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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